退換貨政策
商品鑑賞期
網路商店購買之商品
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從商品抵達您手上開始即擁有7天商品鑑賞期(非試用期)(7天含假日)。若超過此期間視同驗收完成不得無故退貨。在您還不確定是否要辦理退貨以前,請勿拆封。一經拆卸即代表您滿意商品並開始使用,並瞭解此行為將影響您的退貨權益。
若欲退回商品,請於收到商品7天(鑑賞期)內聯繫客服。客戶退貨免付運費。商品退貨時必須回復原狀,也就是必須回復至消費者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 (包含主機、配件、內外包裝、隨機文件、裝箱明細、贈品等等),否則將會酌收整新費或相關費用。同時,必須隨附紙本發票正本、並提供訂單編號、退換貨商品名稱、您的姓名、電話號碼、地址及電子郵件信箱,並說明退貨的原因等資料,客服人員收到後將會協助您進行退換貨。
實體商店或現場購買之商品
在此類埸所購買之商品不提供7天鑒賞期。貨物一經售出非因商品瑕疵或故障者,無法接受退貨。
退貨須知
清淨機:須為全新未使用的狀態(如,機器內含的補充匣須為未拆封使用的狀態,外盒無褶痕等使用的痕跡),並保留完整的原始包裝(含外包裝紙盒及說明書等),否則恕不接受退貨。
旅行噴霧及清淨機之補充匣耗材:商品包裝一經拆封即視為使用,不接受退貨。
商品若有以下情況無法接受退貨:
超過7天的商品鑑賞期。
7天鑑賞期內,商品已拆封使用(鑑賞期非試用期)。
因人為因素而產生的破壞,如:污損、故障、損毀、磨損、擦傷、刮傷、髒污。
退貨商品包裝破損不完整,或發票、配件不齊者。
惡意或大量退貨。
因個人因素而申請退貨、退費者,若下一次再訂購相同商品,則無法要求再次退貨、退費 。
瑕疵或故障商品換貨
若客戶購買之商品於到貨後發現有瑕疵或故障的情形,請參閱 保固政策。
客戶退貨流程
請聯絡客服 → 客服初步確認可否退換貨 → 準備完整商品及原發票 → 提供客服可收件時間及聯絡資訊、地址,由本公司委託之物流進行回收 (或依客服指示到附近7-11辦理退貨) → 回收後公司確認商品是否為符合退貨的條件(如有保留完整包裝等) → 公司確認商品為符合退貨的條件後,即進行退款。
退款說明
信用卡付款者:確認退貨成功後,會直接把款項刷退至原付款的信用卡帳號中。
ATM付款或貨到付款者:確認退貨成功後,則將退款費用轉帳至您提供的銀行帳戶中。
客服受理時間
上班日週一至週五,9:00 - 18:00,請撥電至0800-606-818,或請以電子郵件寄至[email protected]。
本公司保留修改相關售後服務條款,包括產品保固政策及退換貨政策之權利,有任何內容異動,將以本公司網站公告為準,不另行通知。